额外保障 安心无忧

投保任何汇丰保险寿险计划,您与挚爱可额外获享免费2019冠状病毒病特别保障至2021年12月31日。

汇丰保险一直承诺与客户携手保障他们及其家人。在不明朗的环境下,我们明白您最关心家人的一切。关注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我们为您新增一份特别保障,更伸延至受保人及其家人。这个特别保障无需额外保费,新保单或现有保单均可享有,进一步实现我们对您和您挚爱的承诺。

保障摘要

由2020年2月1日开始,如您持有任何汇丰保险的寿险保单,受保人及其家人2将获享为期一年的免费2019冠状病毒病特别保障至2021年12月31日。

保障 内容 保障范围
住院
现金保障
若受保人或其家人因2019冠状病毒病在注册医生之建议下入院, 将可获每日住院现金赔偿 保障金额
每日港币1,000元
(最多达45日)
延长保费
宽限期
若受保人或其家人被注册医生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未来12个月内到期保费之宽限期将延长至180日 180 日
保费宽限期

 

由2020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凡成功投保任何汇丰保险寿险计划,除上述保障外,受保人及其家人2更可获享免费新型冠状病毒特别保障至首个保单年度完结或2021年12月31日(以较迟者为准)。

保障 内容 保额范围
诊断保障 若受保人或其家人被注册医生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我们将支付一笔过现金作诊断保障之赔偿。 保障金额
港币20,000元
身故赔偿 若受保人或其家人不幸因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而身故,我们将支付一笔过现金作身故赔偿 保障金额
港币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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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是次特别保障适用于哪些产品/保单?

所有由汇丰人寿承保的人寿保险产品均可受惠于是次特别保障。就是次特别保障申请索赔时,该保单于当时必须仍然生效。

索偿时,需要什么程序和证据?

请提交索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主治医师的诊断报告、医疗检验/测试报告、医院付款收据、关系证明文件等。您可致电 (852) 31280122,我们的电话索偿顾问将协助您准备有关申索。

对于住院现金保障,它是否涵盖可疑及确诊的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保障是否适用于在医院被隔离的人士?

住院现金之赔偿需满足以下所有关键条件。并非一定是确诊个案才可被接纳作住院现金的索赔。

  • 根据注册医生的建议住院;
  • 受保人被医院收纳为住院病人达连续最少6小时;及
  • 相关医院是条款及细则内指定的合格医院
哪些医院有资格获得住院现金保障?它涵盖私立和公立医院吗?它涵盖香港以外的海外医院吗?

只要符合条款和细则内规定的“医院”标准,香港和海外的私立或公立医院均符合资格。就中国内地而言,则需于我们「指定中国内地医院」名单内之医院或当地政府不时公布及指明作治理「2019冠状病毒病」的医院方合资格。

延长保费宽限期之180日,会否在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复后立即终止吗?

不会,一旦索偿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康复,该180日的延期都将被全期批准。

保障详情、条款及细则

查看保障详情 [PDF]

条款及细则:

  1. 「2019冠状病毒病」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由最近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传染病。
  2. 「家人」指:(a)受保人的法定配偶或普通法伙伴(异性或同性;在香港一同居住或分开居住)和(b)受保人年龄十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年龄指下一次生日的年龄。
  3. 「新保单」指于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投保之汇丰保险新保单。适用于上表所列之新保单保障的保障。
  4. 「现有保单」指于2020年2月1日前投保之有效汇丰保险保单。适用于上表所列之现有保单保障的保障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 不论持有的汇丰保险的保单数目,在此特别保障下每名受保人于以上各项保障均只可获一次赔偿。
  6. 「注册医生」指任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医生注册条例》或任何修订条例而注册及获确认有关专业的医生,或在任何本公司接受的其他国家,根据当地法律获授权执业的西医,而该等医生并非受保人或保单持有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7. 有关住院现金保障之赔偿,受保人需被医院接收为住院病人达连续最少六小时。
  8. 「医院」指按其所在地法律认可、成立及注册,并设有收费病床来治疗伤病的机构,它(i)须设有诊断及施行大型手术的设施;(ii)由合格注册护士提供每日24小时的护理服务;(iii)由合格注册医生监管;及(iv)基本上不是诊所、酗酒者或吸毒者的治疗所、疗养院、自然治疗所、水疗院、休养或复康院、老人院或类似机构。如果受保人士于中国内地进行诊断及住院,则需于我们「指定中国内地医院」名单内之医院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政府公布之「2019冠状病毒病」的定点医院内确诊及住院方可获赔偿。 为免存疑,鲤鱼门社区隔离设施及亚洲国际博览馆社区治疗设施均被视为合乎此特别保障索偿资格的医院。
  9. 此特别保障的保障项目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百慕达之有限公司)承保。此特别保障的所有保障项目属现有汇丰人寿保险之个人寿险保单条款以外的额外保障。现有及新保单可于相关保障期间享有此特别保障。如有关保单在保障期满前失效,此特别保障亦将失效。
  10. 不保事项-倘若受保人于(i)2020年2月1日、(ii)保单生效日或(iii)复效日(以最迟者为准)前已被注册医生确诊或怀疑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我们将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11. 汇丰保险有权随时更改本特别保障的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如对本特别保障有任何争议,汇丰保险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百慕达之有限公司)刊发。汇丰保险为汇丰集团旗下从事承保业务的附属公司之一。汇丰保险获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保单持有人受汇丰保险信贷风险影响。早期退保或会招致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汇丰保险服务热线(852)2583 80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