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折扣優惠

成功投保滙康保險計劃可享首年保費折扣高達7%。

此優惠之有效期截至2019年9月30日。受推廣條款及細則約束。請蒞臨分行了解詳情。

我們明白到您的財務及身體狀況與您的生活方式皆息息相關。透過滙康保險計劃(「滙康」、「您的計劃」或「您的保單」),我們致力保障您的健康及財富:

  • 健康:以現金形式發放一筆過癌症、心臟疾病及中風賠償款項,而有關的賠償皆不會影響您的保單價值。
  • 財富:給予財富增值以持續增加您的保單價值,為將來的美好生活作好準備。

有關詳細條款、細則以及不保事項,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滙康是一份具儲蓄成分的長期分紅人壽保險計劃,其並非等同於或類似任何類型的存款。詳情請參閱「有關分紅保單」部分。

獨有的環球醫療關顧服務1

(滙康保險計劃受保人專享)

擁有一系列特有的健康咨詢服務,若您如不幸患上癌症、心臟疾病及中風,您可與環球頂尖治療團隊接軌,達致更佳的效果。

有關此服務之詳情,請瀏覽www.pghworld.com
(只提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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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Preferred Global Health (“PGH”) 是環球醫療關顧服務的服務供應商。享用此服務的資格及範圍須受PGH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不接受有關此服務供應商的任何責任。此服務是由PGH於此保單仍生效時所提供的一項附加增值服務,您╱受保人有責任支付就您╱受保人在享用此服務因而產生的所有治療、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

產品特點

現在,您可擁有一份為您的財富和健康福祉護航的保險計劃。

財富累積

您只需以躉繳方式一筆過或是分開數年支付保費,即可獲得長遠的財富增長及潛在儲蓄回報

3倍嚴重疾病保障2

若您在80歲3前確診患上癌症、心臟疾病或中風2,您可收取額外的一筆過的賠償,此賠償上限為3次(即每個疾病種類為1次),而總賠償額可高達保單總保費的150%,而您的保單價值在賠償後將保持不變

保障轉移4

您可於第3個保單年度後,或在保費繳付期完結後而所有保費均在到期時已全數繳付(以較後者為準),轉移您的保單保障一次,以作為贈予您摰愛的一份禮物。

註:若原有受保人沒有獲支付嚴重疾病保障2,嚴重疾病保障2將與基本計劃一併轉移至新的受保人。


我可從滙康得到什麼保障?

滙康旨在助您強化長遠的人壽及健康保障,讓您的未來更加寫意無憂:

財富保障

為了令您的財務更穩健,滙康讓您在到達第20個保單年度時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5,6,以鎖定部分您當前的保單價值。

人壽保障

在發生不幸事件時,滙康確保您的摰愛獲得身故賠償,讓您的摰愛能安然渡過。

而您亦可享有以下的附加保障(受申請資格限制),毋須另繳保費,助您安然渡過困難時期。

末期疾病保障7

若您在65歲3前被確診患上末期疾病,您可提前獲得身故賠償

失業延繳保費保障8(不適用於躉繳保費之計劃)

若您在65歲3前連續30天失業,您的保費支付寬限期將會延長365天,在此期間您仍可享有全面保障。


客戶專享

了解環球醫療關顧服務如何令您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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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Preferred Global Health (“PGH”) 是環球醫療關顧服務的服務供應商。 享用此服務的資格及範圍須受PGH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不接受有關此服務供應商的任何責任。此服務是由PGH於此保單仍生效時所提供的一項附加增值服務,您╱受保人有責任支付就您╱受保人在享用此服務因而產生的所有治療、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有關此服務的詳情,請瀏覽www.pghworld.com (只提供英文版本)


投保滙康保險計劃需要知道什麼?

合資格申請人士9 如欲投保,您的年齡3必須介乎出生15日至55歲
保單貨幣 美元
保單期 至99歲3
保費繳付期 您可選擇以下繳付保費期:
  • 3年╱5年╱10年;或
  • 躉繳保費
保費繳付方式 您可選擇以下列方式繳付保費:
  • 繳付模式:
    1. 按年;或
    2. 按月;或
    3. 躉繳保費

註:如果您選擇按月繳付有關保單年度的保費,於該保單年度內須繳付的基本計劃總保費10將會比選擇按年繳付的為高。


  • 繳付方法:
    1. 您的滙豐銀行戶口(繳付首次保費)╱您的任何銀行戶口(繳付往後保費);或
    2. 您的滙豐銀行信用卡(不適用於躉繳保費);或
    3. 支票
最低保費金額 每份保單按不同保費繳付期及保費繳付方式之最低所需保費:
保費繳付期 保費繳付方式
年繳保費 月繳保費
躉繳保費 100,000美元 ---
3年 33,333美元 2,916.60美元
5年 20,000美元 1,750.00美元
10年 10,000美元 875.00美元

保單文件

輕鬆取得所需的一切資訊:

滙康保險計劃產品册子
查看產品冊子[PDF]

環球醫療關顧服務
查看介紹單張 [PDF]

註: Preferred Global Health (“PGH”) 是環球醫療關顧服務的服務供應商。您需受PGH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約束以享用此服務。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不接受有關此服務供應商的任何責任。此服務是由PGH於此保單仍生效時所提供的一項附加增值服務,您╱病者有責任支付就您╱病者在享用此服務因而產生的所有治療、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


保單紅利

分紅保險產品的保單紅利

查看保單紅利詳情 [PDF]


申請索償

人生不一定事事順意,萬一發生事故,往往希望能夠第一時間獲得保險賠償。

致電 (852) 31280122,我們的電話索償顧問將協助您準備有關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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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滙康保險計劃」是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承保。本公司已獲保監局授權經營。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簡稱「滙豐」)為本公司之授權保險代理商。

保單持有人須承受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信貸風險。您的保單利益受本公司的信貸風險所影響。您支付的保費將成為本公司資產的一部分,您對任何該等資產均沒有任何權利或擁有權。

若保單持有人於保單初期中止此計劃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

本文所列舉的過往、現時、預計及/或潛在收益及/或回報(例如獎金、紅利、利息等)並非保證和僅作說明用途。將來實際所得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現時列出的收益及/或回報。

就有關滙豐與您於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時引起的金錢糾紛,滙豐將與您把個案提交至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然而, 有關產品合同條款的任何糾紛,應直接由本公司與您共同解決。

有關詳盡產品特點,請參閱產品冊子。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請細閱保單規定。

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 註冊成立於百慕達之有限公司

尾註

  1. 環球醫療關顧服務(「此服務」)是由一間領先的環球患者護理組織(「PGH」)提供予滙康保險計劃受保人(在此統稱為「病者」)的服務,此服務包括「個人護理專員」、「診斷核實及治療方案」、「醫生與醫生對話」及「美國醫護關顧服務」。「美國醫護關顧服務」僅適用於名義金額11為200萬美元或以上的滙康保險計劃保單。此服務由PGH或PGH所安排之供應商向正在尋求關於個人醫療狀況的進一步意見╱建議之病者,給予醫療諮詢及治療建議的資源。此服務是由PGH於此保單仍生效時所提供的一項附加增值服務,您╱病者有責任支付就您╱病者在享用此服務因而產生的所有治療、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
    您需受由PGH就享用此服務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不會為PGH之醫療諮詢及治療建議的服務質量承擔任何責任,而就PGH所提供予病者的服務範圍亦無任何管制之權利,我們對於病者就享用此服務時所引致的任何費用、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我們有絕對權利隨時更改就保單內提供此服務之條款及細則而毋須提前通知。
  2. 嚴重疾病保障包括癌症保障(額外賠償)、心臟疾病保障(額外賠償)及中風保障(額外賠償),而這些保障內之每項保障僅限賠償一次,並需與上一次保障內之任何涵括疾病的賠償相隔一年的等候期,及須受以下的不保事項約束:(i)受保人在簽發日期、保單日期、保單復效的生效日期或當嚴重疾病保障根據保單條款仍然生效情況下更改受保人4的生效日期前(以較遲者為準)已有的任何已存在的狀況;或(ii) 受保人在簽發日期、保單日期、保單復效的生效日期或當嚴重疾病保障據保單條款仍然生效情況下更改受保人4的生效日期( 以較遲者為準)隨後之九十天內患上的任何疾病; 或(iii)並非經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中毒或酒精濫用;或(iv)於確診嚴重疾病當日或之前已存在的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HIV)感染(除保單條款內界定的「因輸血和職業感染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以外)。在受保人年齡3達80歲時、相關保障已獲支付或保單已被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這些保障亦將會隨即終止。如在支付保障賠償時有任何未償還之款項,必須於本公司就本保單支付保障賠償前繳清有關的款項。有關癌症、心臟疾病及中風之定義,及在那些特定情況下或會引致不能獲享保障賠償,請參閱相關的保單條款。若您對定義及不保事項存有疑問,您應諮詢專業人士或尋求專業建議。
  3. 年齡指受保人或保單持有人(視乎適用情況而定)於下一次生日的年齡。
  4. 每名保單持有人可在保單下更改受保人最多一次。更改受保人只適用於第三個保單年度後,或於保費繳付期內繳清所有保費後作出(以較後者為準)。若原有受保人沒有獲支付嚴重疾病保障2,嚴重疾病保障2將與基本計劃一併轉移至新的受保人。否則,若任何之嚴重疾病保障2已支付賠償予原有受保人,此保單內之嚴重疾病保障2的運作將會在更改受保人後隨即終止。更改受保人須提供可保證明及由本公司按受保人的投保條件而批核。任何相關的申請將會按每個個案而檢視,並由我們按不同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潛在的賠償風險、更改保單年期、當前的經濟前景等;而酌情決定。
  5. 您可申請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以將截至處理該申請當日之部分淨現金價值12調撥至保單價值管理收益結餘14,前提是本保單需要生效了20個保單年度或以上、所有保費均已在到期時全數繳付及在本保單下並沒有任何債項。
  6. 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需受兩項最低限額要求所限制,包括:(i)每次調撥的淨現金價值12及(ii)該權益行使後之名義金額11。本公司會不時釐定上述的最低限額要求而不會提前通知保單持有人。
  7. 末期疾病保障將於受保人年屆65歲3的保單周年日或支付有關賠償後或您的保單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終止。我們支付有關賠償後,您的保單將會隨即終止。
  8. 失業延繳保費保障適用於受保年齡3介乎19歲至64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保單持有人。保障將於保單持有人年屆65歲3或已清繳到期保費或保單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終止。該保障並不適用於躉繳保費金額保單。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9. 申請滙康受我們就保單持有人及╱或受保人的國籍及╱或地址及╱或居留國家而不時釐定的相關規定所限制。每名受保人之名義金額11(包括所有批核中或生效之「滙康保險計劃」的申請或保單,而有關申請皆屬「簡易核保」類別)不能超過港幣16,000,000元╱2,000,000美元(50歲3或以下之受保人)或港幣8,000,000元╱1,000,000美元(50歲3以上之受保人),否則申請將根據全面核保程序處理。
  10. 已繳基本計劃總保費指受保人於身故當日的到期基本計劃之保費總額(無論是否已實際繳付)。若為合計保費金額保單,合計保費金額結餘將不會用以計算已繳總保費,除非該部分的保費已到期。
  11. 名義金額是用來決定基本計劃內所需繳付的保費、現金價值、特別獎賞13和根據本保單基本計劃內可收取之癌症╱心臟疾病╱中風保障(額外賠償)2的金額。它並不代表身故賠償金額。
  12. 淨現金價值是指保證現金價值加上特別獎賞13,減去任何未償還的保單借貸、利息和未付之保費。
  13. 特別獎賞的金額是非保證的,並按本公司的酌情權宣派。
  14. 保單價值管理收益結餘是指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5,6調撥入本保單下,本公司具絕對酌情權不時釐訂的非保證息率積存生息,並減去任何已提取之金額的累積金額。